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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岩土地基对有效加固深度的要求
特殊性岩土地基对有效加固深度的要求:
强夯法
的有效加固深度是地基土经
强夯地基
处理后,地基承载力、变形指标、密实度及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满足设计要求的深度,对一些特殊性岩土地基应满足特定的要求。
一、湿陷性黄土地基:
采用
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
,在有效加固深度内,土的湿陷系数δs均应小于0.015。
二、 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
1、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时,采用强夯法处理液化土层地基,有效加固深度应处理至液化深度下界;
2、 部分消除液化沉陷时,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液化指数减小,当判别深度为15m时,其液化指数不宜大于4;当判别深度为20m时,其液化指数不宜大于5。
三、 填土地基:
1、 填土地基在有效加固深度内应满足压实度、强度和变形指标要求;
2、易风化、软化、泥化岩块石填土地基有效加固深度内架空大孔隙结构应消除,其特征指标宜采用加固后地基的固体体积率表示,固体体积率宜大于82%;
3、 硬岩块石填土地基,地基有效加固深度内固体体积率宜大于78%。
有效加固深度的确定方法有试夯法、经验法、估算法、查表法等,试夯法最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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