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土地基的处理可采用强夯置换法、降水联合低能级强夯法、竖向排水体联合强夯法和碎砂石桩联合强夯法等方法处理。软土地基在采用竖向排水增强体联合强夯法进行
强夯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排水增强体联合强夯法应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稳定、变形要求确定,并不宜大于8m。对以地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竖向排水增强体至少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2m;
2地表铺设与竖向排水增强体材料相近的砂垫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500mm;
3砂垫层所用砂料宜为中粗砂,粘粒含量不宜大于3%,砂料中可混有少量粒径大于50mm的砂石,其渗透系数宜大于1×10
2 cm/s;
4强夯能级不宜大于3000KN·m,强夯形成的夯坑应采用和砂垫层相同的砂料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