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夯地基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对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d~14d;粉土、粘性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14d~28d;强夯置换、半置换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28d。
2、强夯地基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
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或超重型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可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强夯半置换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分别对墩体和墩间土采用载荷试验,计算负荷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用重型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地基的墩体置换深度。
3、强夯地基质量检测应按照设计要求参照相关规范采用两种以上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
4、对
湿陷性黄土地基,应采用探井取原状土样,土工分析检测土样的含水量、密实度、压缩系数、湿陷系数等指标,并评价黄土地基的湿陷性。
5、对砂土、粉土液化地基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粘粒含量测定,评价场地均匀性、密实度、承载力、液化消除深度、液化指数等指标。
6、对碎石土、砂土地基、杂填土地基应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或超重型动力触探、现场密实度检验、评价场地均匀性、密实度及承载力。
7、对分层夯实的填土地基,当采用压实度指标控制质量时,对细粒土可采用环刀法,对粗粒土可采用灌砂法、灌水法进行密实度检测,评价地基的均匀性及密实度。对块石填土地基应采用固体体积率测试,评价地基的均匀性及密实度。
8、对不易按常规方法进行检测的碎石土、砂石地基、混合土地基,也可采用面波法进行检测。